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长江水利事业发展需要,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长勘所”)面向2024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计划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长勘所”)成立于1981年2月,系纳入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水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等勘察及技术研究,下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遥感技术应用、工程物探、工程监测和岩土试验检测等研究室(中心)。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
此次共设置校园招聘岗位6个,招聘人员6人,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等,详见《长勘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校园招聘)》(以下简称《校招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江委所属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2024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24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六)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校招计划表》。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七)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归国毕业生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五、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和岗位查询
2023年10月16日起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长江委信息网及相关高校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请广大考生关注并下载《校招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左方的长江委人事招录专栏进行注册登录,在线提交报考申请,并将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cjwcks@263.net(文件命名方式:岗位+姓名+ XX院校+专业)。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应当真实、准确,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拟在部分高校组织进行宣讲及现场报名,具体安排见后续补充公告。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三)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的校园招聘或进行补招,并网上公示。
(四)现场资格确认
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核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的2022、2023年毕业生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的证明文件等。
(2)留学回国人员:除按上述分类提交相应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分别采用面试或专业笔试+面试的方式。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考试方式为专业笔试+面试,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均需参加专业笔试。
(一)专业笔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进入笔试。专业笔试为闭卷考试,专业笔试卷面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二)面试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为40分钟;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按各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面试人选,前5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通过合格线考生不足5人时,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5分钟。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不同比例合计而成,满分为100分。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专业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了解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如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者,经长勘所党总支研究是否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如果不递补,我所将在后续公告中予以说明;如果递补,我所将在后续公告中对递补的情形和方式予以明确;没有说明可以递补的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人选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十、回避
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一、其他事项
考生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由长勘所承担。
招聘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由长勘所党总支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将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长勘所组织监督小组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2、如发现在招聘工作中有违规行为,欢迎大家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27-82927045
3、本实施方案由长勘所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2689号 邮编:430011
联系电话:027-82927037 传真:027-82927037
联 系 人:徐复兴 何娇